法学院关于2025年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12 点击数:
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慈善组织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要求和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1700元/人/年,二等900元/人/年,三等450元/人/年。
三、名额分配
一等1名、二等3名、三等38名。
四、评定机构
法学院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干事、学生代表
五、申请条件
申请教育基金会助学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且提交了相应证明材料。
六、评定程序
(一)学生根据评定标准和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申请。
(二)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收集学生申请材料后,认真核对材料内容,按照申请条件做好资格审查,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名额数量。
(三)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充分核实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了解申请学生的情况,经民主评议产生初评名单。
(四)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由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初评名单及材料,确定学院评定对象及等级,向全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评名单及相关材料整体送交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七、初审、材料报送要求
1.在12月22日前完成教育基金会助学金初审及公示。
2.在12月22日12:00前向学校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报送《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上述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并向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提交助学金评审方案和汇总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