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娄底市翻译协会(简称市译协),英文名称为LoudiAssociation of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缩写LATI。
 第二条本会是全市与翻译有关的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翻译工作者和爱好者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推动当地翻译乃至整个外语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本会以提高翻译服务水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娄底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会住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播馨楼408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举办翻译学术讲座、开展各种翻译竞赛;
 (二)搭建翻译爱好者及涉外单位的翻译人才平台,提供全方位翻译服务,促进交流协作,以及组织我市翻译工作者的联谊活动和对外交流;
 (三)组织开展各类翻译培训、翻译咨询及其他翻译服务;
 (四)与国内外教学和学术机构建立业务联系,提供师资交流与互访服务;
 (五)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会员推荐表;
 (二)经秘书处研究通过。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会服务;
 (四)批评建议和监督本会工作;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本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三)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计划;
 (四)推举名誉会长与顾问;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以及副秘书长2名。理事会会议闭会期间,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常务会议主持工作。根据需要,常务会议可临时召集理事会议。
 第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每届任期为4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或常务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六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副会长主持开展协会日常工作;
 (二)协助副会长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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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本会设立专门账户,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